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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遺產繼承遇難題,登記中心巧化解

      衡陽晚報訊(吳帥 通訊員彭若茜)日前,市民章先生冒雨為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送來一面“為人民辦實事做群眾貼心人”的錦旗,為繼承窗口工作人員高效便民的服務點贊。

      據章先生介紹,其繼父名下有一套房產需要辦理繼承手續,但是母親和繼父都是因病相繼突然離世,沒有留下遺囑,爺爺奶奶去世多年,繼父的親生兒子也已去世,章先生自己也是獨生子,按理來說繼父的遺產應該由自己繼承。到公證處咨詢后得知,根據《民法典》有關法定繼承的規定,這種情況下,必須是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否則只能由繼父的兄弟姐妹繼承。為此,章先生多次前往相關部門,要求開具證明,但是因年代久遠、情況復雜均無功而返。

      后來聽說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可以不用提交公證書辦理遺產繼承手續,抱著試一試的心態來到市政務中心尋求幫助。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詳細了解情況后,考慮到章先生從小與繼父一起生活,參加工作后也與繼父共同生活,自己盡到了贍養老人義務,與繼父之間已形成事實上的扶養關系,因其繼父的親生兒子也已去世,可以認定章先生是繼父的唯一合法繼承人。在章先生履行自我舉證義務后仍因特殊情況無法提供相關書面證明的,可以按告知承諾制辦理。最后在工作人員的指導下,章先生提供了家庭生活照片、微信日常聊天記錄等資料作為佐證材料,經現場走訪調查核實、公告無異議,終于成功受理了章先生的繼承業務申請。

      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始終把“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貫穿到日常工作中,特別是在辦理遺產繼承業務時,時刻將依法登記與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放在首要位置,既確保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嚴格審查,又不拘泥于形式,實事求是解決老百姓實際困難。下一步,該中心將繼續深化繼承登記業務改革,探索遺產繼承實行遺產管理人制度,讓辦事群眾在改革中獲得更多實惠。
    【編輯:梁麗君 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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